【公告】具邏輯運算思維之程式設計課程一覽表(113/12/16更新課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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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於師生確認有關具程式設計內涵之課程資訊,以學期資料的方式重新分類,請參閱附件內容※ 壹、依據本校「推動程式設計課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如附件)第三條: 107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大學生,畢業前均需選修程式設計課程,否則不得准予畢業。 貳、依本辦法第二條所稱「程式設計」課程係指下列課程: 一、各系所及通識中心所開設包含「程式設計」名稱之課程。 二、理學院(含各系所)開設之「微控制器原理與應用」院必修課程。 三、管理學院、人文社會學院、教育學院及理學院各系開設之已融入程式設計的專業必修或選修課程。本類課程之課程名稱需含「程式設計」字樣或於選課備註欄中加註「程式設計」,課程大綱需經教務處邀請資訊專長之專家、學者審定之。 四、通識教育中心開設之「程式設計」課程,或經教務處邀請資訊專長之專家、學者審定可做為「程式設計」之其他資訊領域通識課程。 參、上述「程式設計」課程一覽表如附件,後續若有新增通過審定之課程將公告在學校網頁。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學資源中心 電話:(08)7663800#11604 E-mail:kevinkuo@mail.npt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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